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真诚欢迎您们来郴州商务考察,感谢各位参加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互联网第一股”网盛生意宝旗下中国化工网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萤石-氟化工产业链发展高峰论坛”暨“2008年湖南郴州萤石-氟化工项目洽谈会”。借此良机,我就郴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作一个简要说明。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研究制定,通过广泛吸收周边地区已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出台了郴州市最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市。去年5月在我市召开湘南三市市委书记、市长座谈会,就明确提出加快湘南地区发展,并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财政金融、国企改革、旅游、人才、海关等8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今年8月,省委书记张春贤在召开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会议后第一站就到郴州考察,明确提出了要把郴州作为湖南承接产业转移的第一个试点,沿海的一些做法,除中央明文规定不允许的外,其余的都可以在郴州先行先试。可以说,目前,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较周边地市更加优惠,更具有竞争力。 一、项目用地扶持: 一是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工业和生产性服务项目用地依法实行招拍挂出让,并按土地登记办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也可采取租赁国有建设用地方式供应,出让地价和租金标准不低于国家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同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增加项目用地指标。目前,郴州供地指标还有剩余。二是实行用地“征、转”分离办法,允许园区批次报批并为项目建设储备土地,让土地等项目,而不是项目等土地。市本级园区可储备500亩,县级园区可储备300亩。三是对3年内上缴地方税收达到或超过项目用地实际支付用地价款的工业和生产性服务项目,由受益财政从所得土地收益中安排企业实际支付购地价款的60%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四是建立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用地开发成本补贴机制。对省以上重点承接园区和市级工业小区招商引资的生产性及生产服务性项目、产业转移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取得土地使用权、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市财政扣除用地应缴纳的税费,其余土地出让金全部拨付给园区,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园区企业发展。五是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采用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企业,以土地使用权联合建设标准厂房的,根据双方协议,在规定范围内按程序批准可用于项目建设。六是鼓励商会或协会、企业在依法取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兴建标准厂房出租给入园企业。七是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产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政策给予扶持。 二、用水用电扶持: 对小水电丰富、工业园区用电增量大的县级电网覆盖的工业园区,适当调整用电价格,降低用电成本。对年用电量大于2亿千瓦时,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的用电大户,可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单一电价。对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可比照大工业用电价标准执行。 三、财政税收扶持: 一是市财政每年设立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5000万元。从2008年起连续安排3年,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重大转移产业项目银行贷款贴息、物流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补助等。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本市经济发展需要且一年纳税(地方所得部分)在300万元以上的转移企业,其上缴的各项税收中的地方所得部分,自取得主营业务收入起,3年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以适当方式返还给企业(不重复计算)。对鼓励类的生产性服务项目银行贷款可以给予财政贴息,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可给予1—2年的财政贴息。二是切实减轻园区内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除征收上缴中央、省的部分外,市及市以下部分一律免收,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对实际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招商项目,由园区承担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费用。三是对于企业的免税收入,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低免所得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依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办理。认真执行2007年商务和海关总署发布的44号公告,落实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纳入西部开发的县(汝城县、桂东县、永兴县),减按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执行。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县(永兴县),比照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执行。对重大招商转移企业,可优先享受市政府产业引导资金、市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公司的贷款贴息和信贷担保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和国家资金扶持。 四、物流通关扶持: 2009年开通郴州至深圳(香港)铁海联运,抓紧申报北湖工业园为湘南物流城。引进大型物流公司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开展国际快件业务;对新增企业,其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补贴物流运输费用;对本市境内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物流企业,其技改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新增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对当年有出口实绩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包括深加工企业)实行物流运输补贴。以加工贸易方式每出口1美元补贴0.05元人民币(以海关统计为准)。对实行海关计算机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联网费补助。对设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的园区或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设补贴。 五、融资渠道扶持: 鼓励和支持信用担保机构为生产和服务性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开辟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银企会商制度,优惠收费,担保率由同期银行贷款率的50%下降到30%。 六、企业用工扶持: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园区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补贴资金,从劳动力招聘、职业技术培训、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补贴。如:为园区企业招聘劳动力,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完成目标任务的按100元/人的标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15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为园区企业培训和输送技能人才的,初级技工职业培训按500元/人、中级技工职业培训按1000元/人、高级技工职业培训按1500元/人、技师职业培训按3000元/人给予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补贴;学生在园区企业参加生产实习达3个月以上的,按100元/人•月给予补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的按每人600元/年标准予以补贴;规模以上企业或“一事一议”企业可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参加医疗保险。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低标准住院医疗保险,企业和职工可自主选择。 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郴州是萤石王国,是发展“萤石—氟化工产业”的重要基地。我们真诚欢迎各界朋友到郴州投资发展萤石—氟化工产业,变我市资源优势为经济产业优势,实现共同互利双赢。谁来得早,谁就掌握了主动权!谁行动快,谁就抢占了先机!我们将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的各项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让一切有投资郴州意愿的朋友获得很好的投资机会;让一切来郴州投资的朋友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让一切已投资郴州的各界朋友心情舒畅,万事胜意! 谢谢大家! 详情请登录专题网站http://news.chemnet.com/list/zt/expo/fh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