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2月18日讯 家用液化气被掺入二甲醚或不明化学添加剂,安全隐患极大。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吊销其气瓶充装许可资格。
市质监局介绍,近期部分气瓶制造企业和瓶装气体使用单位反映,有的气瓶充装单位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再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有的气瓶充装单位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这些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非法充装行为,可能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漏气,可能导致焊接气瓶严重腐蚀,安全隐患极大。
对此,质监部门将依法查处,一旦发现,将涉案的气瓶充装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建议广东省质监局吊销其气瓶充装许可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市质监局要求气瓶充装单位严格执行“气瓶必须专用和不得改装使用”的规定,设立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保证只充装与气瓶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气瓶使用单位使用气瓶前,要对气瓶钢印标记和盛装气体性质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对经过改装的气瓶,一律不得使用。一旦发现经过改装的气瓶,将立即予以查封。各充装单位严格遵守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
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违者责令气瓶充装单位改正,处1万-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充装,直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质监部门表示,如发现往气瓶添加二甲醚或不明化学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可打电话(1236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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