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0月9日讯 从10月1日起,广东省的食用农产品必须贴上标识才能上市销售,这是9月30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传出的消息。副市长谢日荣在江门分会场出席会议。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从10月1日开始,凡在广东生产和经营的农产品都必须配上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详细资料等标识,才可以销售。这些农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竹笋、畜禽、肉品、奶、蛋、蜂蜜、水产品及食用菌等产品。同时,各类农产标识略有不同,主要是:植物标注收获日期;畜禽要标注出栏日期;生鲜肉品标注屠宰日期;其他畜禽产品标注产出日期;水产品则应标注起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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