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3月24日讯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23日电(王晶)3月22日,江西省地税局召开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政策宣讲报告会,会上,就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江西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作了详细解读。
重要农业项目免征所得税
为鼓励农业的发展,国家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给予了很好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的农产品项目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国计民生最基础、最重要的项目,关系到最大多数人生计、健康的项目,也是最为薄弱、最需要扶持的项目,以及一些为生产农产品的服务项目。具体包括蔬菜、薯类、谷物、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牲畜、家禽的饲养(这些项目都是维持人们基本生存条件的生活必需品);除此之外还有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为农、林、牧、渔业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
减半征收的项目主要包括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购置环保等设备投资额的10%可抵税
企业所得税在鼓励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江西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吴洁辉介绍说,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即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项优惠政策原来只是外资企业可以享受,对内资企业而言是一项新增加的优惠政策。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优惠目录中规定的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例如,企业2009年购买环保设备共投资1000万元,那么投资额的10%即100万元可以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如果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为80万元,其中20万元不足抵免的部分可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抵免;如果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为120万元,则企业只要缴纳20万元所得税即可。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如利用煤矸石发电、利用工矿废水、城市污水生产的再生水,利用废塑料生产的塑料制品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例如,企业经营某一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收入为100万元,对此收入可以少计10%即只要将90万元计入其应税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省级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可以使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在研究开发费用的具体加计扣除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的支出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也就是可以按照研发费用发生额的150%扣除。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形成无形资产的,其研发费用作为资本化的费用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在提取折旧时,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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