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4月1日讯 近日,广安区查获扣留了一批由极少数个体户违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硝酸钾,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广安区工商局浓洄工商所会同区相关对浓洄办事处某街进行突击检查,先后查获个体户贺某、顾某非法销售工业用硝酸钾。初步核实,贺某购进工业用硝酸钾250公斤,自用5公斤,卖出3公斤;顾某购进工业用硝酸钾100公斤,还未销售。经查,贺某、顾某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况且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也没有化学品项目,便擅自从南充某公司购进工业用硝酸钾予以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此,浓洄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贺某、顾某销售的342公斤硝酸钾予以扣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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