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9月9日讯 继今年全市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全部推广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后,山东省潍坊市建设局近日进一步要求,全市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新、改、扩建住宅建筑、集中供热水的公共建筑、其他具备安装条件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该市建设局同时要求,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同步进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各级设计管理机构对不按规定设计的设计单位要依法查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情况实行专项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未按规定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或者安装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对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或者安装质量不合格的,不得评为优良工程,不予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对未按规定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住宅小区不予综合验收;房屋产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据悉,潍坊市建设局还将今年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指标分解到各区、市、县、市属开发区,确保在上半年已经基本完成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太阳能光热建筑推广任务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完成全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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